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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遇说的没错,当时死活不肯戴戒指,借口说自己不喜欢戴的就是他。

“哪有啊,”温平生眼神飘忽,有些闪躲。半晌才羞愧开口:“为了你我的下限会延伸的。”

说的倒是挺好,延伸延伸,当初又是怎么计较怎么紧逼自己的呢?

沈遇垂下了眼眸,满眼的失望与落寞:“我的手很丑,很难看。”

他手上一块灰黄色的疤痕,大亨亨太过于显眼,也让白皙干净本该格外美丽的手看上去意外吓人。

可惜了,如果不是这块烫伤,这白玉一般的皮肤,以及削葱根似的手指,应该都会很好看。

“怎么会呢?”温平生握住了沈遇的手,在他的疤痕处留下一wen,“很好看,怎么样都好看。”

“虽然不知道阿遇这疤是怎么弄得,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是好看的,我都会喜欢。”温平生看着沈遇的疤痕,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,只是在想这样一块疤,当时一定很疼。

沈遇的手指不由自主颤抖了一下。

这疤是当时为了哄温平生开心,给他做饭时不小心烫的。结果电话打给温平生,温平生还说他恶心,嫌弃他做的东西,说让他放弃徒劳的挣扎,自己永远不会吃他做的东西。

甚至他们还大吵了一架,温平生握住了他的伤口还不自知,导致被烫出的水泡挤破,伤口感染留疤。

如今却说什么都不知道,怎么样都好看,怎么样都喜欢,沈遇只觉得好笑。

温平生见沈遇面露笑意,以为自己终于说通了沈遇,眼前的人终于认可自己。

他正要跟着沈遇一起笑,就听沈遇淡淡开口:“可是我不喜欢戴了,我不想戴。”

这话说的本就没什么问题。

当初借口说不喜欢戴的是自己,沈遇只是把原话抛给自己罢了,可是温平生就是感觉不舒服,甚至固执的要沈遇戴着:“那我们串成项链好不好?用戒指做吊坠,用链子串起来,就挂在脖子上。”

“算了吧。”沈遇摇摇头,心口涌上一股报复的快`感:“我还是喜欢原来那枚,不喜欢这个。”

“那我们就换!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我们就换成什么样式。或者你说你想要什么类型的,我去买。再不成你说上回的是在哪里买的,我去找。”

温平生眼里闪着光,他还是不肯放弃,觉得换一枚戒指沈遇就会同意,还是幼稚的觉得沈遇只是不喜欢他买的这个样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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